2014年柳州市柳江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柳江县2014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结合柳江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014年柳江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http:///guangx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柳江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共设6个岗位,拟招聘9人(详见《2014年柳江县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以为下简称《条件表》)。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直接面试招聘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应聘材料方式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地址、电话、邮编详见《计划表》)。
2.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所需材料:《公招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称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14年 6月16日 ---2014年6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柳江县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柳江县卫生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五、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人选在柳江县人才网上公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级人社、卫生局审核,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时,则增加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试题由招聘单位自行出题。
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跟全县面试时间同步。
六、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体检由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柳州人事考试网和柳江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