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考聘实施方案
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有事业编制51名。现缺编6名,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区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工勤人员除外)公开考聘2名工作人员(播音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考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聘工作按照编制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及职数
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播音员)2名。
三、考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聘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职在编的七星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或七星关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考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不符合考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6)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聘程序
考聘工作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考聘信息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qixingguan.gov.cn/)、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http:// 119.1.239.140)、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网(http://61.189.240.76)上公开发布考聘工作信息。信息发布时间: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2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18日(星期六、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3楼302室),联系电话:0857-8347766 。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此次考聘工作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4、资格审查
由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聘职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该职位考聘职数或取消该职位考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聘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3楼302室)《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业务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播音员专业技能,包括面试、上镜主持、配音和现场评论或即兴演讲等,相关细则另行制定。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考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发布。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重新进行考试,再次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