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4年引进高层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
五、有关事项
1、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比照清镇市事业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或同等学历人员标准执行。
2、涉及需办理工作调动等手续的人员,有关事宜可进行面谈。
六、工作纪律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引进考试各个环节必须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清镇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清镇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0851-2512843(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851-2514991(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1-2522530(中共清镇市纪委监察室)
贵州省清镇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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