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6名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有关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6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7:00
报考者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4年6月27日17:00。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4年6月28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4年7月9日8:00至7月12日8: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学历要求高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4年6月30日18: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报考者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
开封市科技局:0371-25953145
开封市环保局:0371-23930609
开封市城管局:0371-23933430
开封市体育局:0371-23898336
开封市畜牧局:0371-23381100
开封市文物公园局:0371-23790768
开封市民政局:0371-25952456
开封市审计局:0371-23868275
开封市粮食局:0371-25996012
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所:0371-23162216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371-23991502
开封市技师学院:0371-23872087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23666028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可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17:00前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7房间(金明广场向北300米康平街1号)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