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市永嘉县招用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公告
2014年温州市永嘉县招用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09〕118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新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保障协管员17名,从事社区就业服务等劳动保障工作。(http:///zhejiang/)现将有关招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数
本次招用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1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劳动保障工作,自愿到社区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具有当地镇、功能区(各街道)户口;男性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用程序
招用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察、招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⑴报名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且只能报户口所在地的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⑵填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⑶考务费40元,低保家庭成员免收考务费;
2.笔试
试卷分数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70分(其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占20分),写作3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
3.体检
各岗位的拟体检对象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笔试总分同分,以写作分高分者优先。设定最低招用分数线,最低招用分数线为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如因个人放弃造成岗位空缺,在该岗位笔试人员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若出现笔试总分并列的,以写作分高分者优先),递补同样设定最低招用分数线。
4.考察
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
5.招用
拟招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由镇(街道)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社区。
四、待遇
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2014年6月19日领取准考证。
2.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永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三楼会议室(县前路105号)
3.咨询电话
0577-57675976 联系人:邵嘉旺
4.笔试日期、地点
详见准考证。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