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州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6月2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6月2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4年6月2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 年7月7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部分专业技术招聘岗位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7月12日(各用人单位笔试考试具体时间祥见《2014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报名咨询电话表,附件2》,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按考生的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面试(专业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笔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笔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6月18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