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州市新田县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2014年永州市新田县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7日讯根据我县教育工作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里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按职位要求分别面试,体检及考核,经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13个职位共40人。详见《2014年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身体健康。
3、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对口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被聘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已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新田县未入编的在职特岗教师;
5、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工作人员;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8、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新田县政府网http://www.xt.gov.cn/、新田县人社网http://rsj.xtgov.cn/、新田县教育网http://www.hnxtedu.com/和新田县电视台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4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的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4年7月31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县人事考试中心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24-26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6、收费标准: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招聘职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职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3、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地点:新田二中。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7月上旬,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取得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采用百分制,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说课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应的现行教材。
3、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次笔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