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3、考察、体检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4、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用。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4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556—5306760
邮箱:aqyz2013@163.com.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56—5897207
安庆市监察局0556—5702022、5702020
附件: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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