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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6-05 09:55:26事业单位38 收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0日24: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 |||w.nnrkz.com/sk)、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库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招聘计划。本年度内,如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内,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sk)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候聘人员,可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sk)上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公开考试招聘的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热线电话: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71—12333。

  监督电话:0771-550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