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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4-06-03 20:22:47事业单位159 收藏
  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满足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

  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满足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工作人员,(http:///guangxi/)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中小学教师应符合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sk)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0日24: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1日12:00时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14日8:00至6月14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15日8:00至6月15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4年6月3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6月3日;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4年6月5日8:00时至6月11日18: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4年6月13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12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上各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5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市直属、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