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招募简章
各盟市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统一体检,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8月底前,派遣“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8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业务工作基本知识等。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四)其它事项。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贫困家庭大学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目前已在各项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或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服务所在地。
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填报其中一个选项。
六、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工作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职位,面向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选拔。
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实施相关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相应岗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学历和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
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附件:
1、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2、201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
3、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由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附件2:201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
盟市 | 小计 |
呼和浩特市 | 550 |
包头市 | 550 |
呼伦贝尔市 | 650 |
兴安盟 | 600 |
通辽市 | 400 |
赤峰市 | 650 |
锡林郭勒盟 | 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