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
2014年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成人高等、中专学历人才,为社会和建设行业提供相关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相关技术服务及党校系统人才的培养(函授)、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师岗。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教学及教学管理。
(二)招聘数量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招聘数量:8名,其中:土木工程专业4名,工商管理(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经济学、教育学、物理等专业各1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 遵守宪法和法律;
㈢ 具有良好的品行;
㈣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 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㈠ 受过刑事处罚的;
㈡ 受过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㈢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www.tjjgjt.cn)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4年 6月12日至 6月18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办法
报名邮箱:tjjgzddt@163.com
联系人: 薛清梅 毛德宝
㈡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6月23日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考试方式:笔试 、面试及试讲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或考核
1、笔试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专家组出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的比例组织考试。
笔试方式:闭卷;内容:相关专业知识;时间:2014年6月26日;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1日在学校张贴。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及试讲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参加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的面试及试讲。面试及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和所授课程专业内容。
面试时间:2014年7月7日,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以卷面考试成绩为准。面试及试讲成绩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集体评议结果为准,笔试成绩加面视试讲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于2014年7月9日在学校张贴。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当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执行。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正式聘用。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3015817 举报投拆电话:583933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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