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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2014-06-02 14:16:53事业单位71 收藏
  2014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规定,为

   2014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院部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68号,是一个以应用研究为主,学科较齐全,优势突出,具有较强实力和地方特色的社会公益类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科技兴农服务等工作。下设农作物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林业果树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蔬菜研究所、黄瓜研究所、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农经与区划研究所、信息研究所、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保鲜中心、园艺工程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创新基地管理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

  此次我院公开招聘的单位有9家,分别是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天津市农作物研究所、天津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天津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天津市农村经济与区划研究所、天津市农科院信息研究所,以上均为全额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23人(详见附件1)。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农科院网(http://www.taas.ac.cn)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我院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nkyrshch@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名称”。

  3、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考核

  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学历要求为硕士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的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试

  1、笔试

  为专业科目笔试。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我院组织,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数,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时间: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后为总成绩。

  (二)考核

  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包括由报考人员做学术报告、接受面试提问及业绩评价三项内容。参加考核时报考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考核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研究内容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接受考核组面试提问;考核组进行业绩评价打分。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各阶段考试后3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一楼大厅公布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