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4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31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即不限报名对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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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5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6~15号岗位为一次性招聘。报名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6月15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①网络报名(rsc@ypi.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或职称);②邮寄报名(邮编:225127;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③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大楼1110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网络报名时请提供电子版照片);②填写《江苏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⑥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在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拟招聘博士的1~5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招聘职位表中另有说明的除外);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6月17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学院人事处将及时通知应聘1~5号岗位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其他岗位学院人事处于6月16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6月17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6月20日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图文信息大楼1110)领取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应聘岗位代码1~11号岗位考试方式为:①试讲; ②面试。
应聘岗位代码12~15号岗位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应用能力等。
(二)1~5号岗位的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试讲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至6月22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试讲。
(三)笔试阅卷或试讲结束后,笔试或试讲成绩达到卷面(试讲)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或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拟招聘博士的1~5号岗位除外)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或试讲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www.ypi.edu.cn)网站进行查询。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或试讲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www.ypi.edu.cn)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查看有关材料的原件。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1~5号岗位试讲办法和要求将于试讲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6~11号岗位试讲办法和要求将于2014年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六)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
(七)笔试或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