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高新区招聘医务简章
1、笔试:笔试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网站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因入围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确定放弃面试资格,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经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3、面试:面试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学历高者、职称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职位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招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同类医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参与正常职称评聘、工资晋升,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约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更好地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在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一切资格。
咨询电话:0552-4090815
监督电话:0552-4099856
五、本简章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准考证--医生
附件2:报名表-医生
附件3:承诺书--医生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