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藤泽友谊馆招聘简章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
(三)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监察) 0871-63136516
昆明市纪委第八纪工委 0871-63165022 6316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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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