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安市东平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2014年泰安市东平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9日讯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和《东平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用为本”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拓宽选拔人才渠道,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有效缓解人才需求压力,为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二、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范围
此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42名。范围主要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留学回国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符合引进急需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引进的条件和方式
(一)引进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须能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应聘教育类职位的,需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学校出具毕业时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禁考期内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以及按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二)引进的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引进,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参加笔试,在其他考生笔试前举行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优先予以聘用。应聘同一职位博士研究生超过招聘计划数的,调剂并相应追加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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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至6日;报名地点:东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2014年东平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毕业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应聘教育类职位的,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毕业时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符合多个引进职位条件的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引进计划拟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选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教育类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为医学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引进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教育、卫生、综合事业分类分别组成三个人才评价专家委员会进行面试(教师采取模拟讲课),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对拟确定引进的人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岗前培训
对确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后正式上岗。
五、管理方式和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列为我县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规定,对确定的正式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县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县人社局办理引进(就业)手续。应聘教育类职位的应届毕业生,正式聘用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签订3年,合同期满,对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工资及各项待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工作需要和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有计划地选派到企业或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挂职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
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抓好落实,确保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对因工作不力,引进效果不好的单位,相应减少本年度本单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