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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安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公告

2014-05-29 20:11:34事业单位130 收藏
  2014年广安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9日讯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

  笔试资料: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7月20日左右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由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基层服务单位和所在区市县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14年9月底前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职位所在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8月上旬,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由各区市县在网上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各区市县在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体检

  体检由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具体事项由各区市县在网上公布。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职位所在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考核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在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0826)2331722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393328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及网站:

  广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0826)2331723,2665378

  广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0826)2226071,2226499,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qrsj.gov.cn)

  前锋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0826)2883058,2889299,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qf.gov.cn)

  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0826)4822789,4839019,华蓥市人才网(www.hyr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