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台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14-05-28 20:42:23事业单位184 收藏
  2014年台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8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等材料(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

  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准备好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安排考试。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相结合。为了减少考生来回赶考的应聘成本,本次招聘考试形式将笔试与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统一集中连贯进行,凡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外地考生依据本人报考岗位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自行安排食宿。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台山市台城和平路1号)。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定为5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

  1.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派出监督指导人员。教育教学水平测试以面试和试教相结合,试教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测试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4。

  2.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

  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下午2:30—5:30

  3.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地点: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台山市台城和平路1号)。

  4.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本测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通过复查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考试。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可在市人社局核准后,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含符合有关政策调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