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人事人才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医务人员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维军 刘鹏
联系电话:(023)48277461 48271663
附件:万盛经开区面向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万盛经开区面向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 性质 | 招聘岗位情况 |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 ||||
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年龄 | ||||
1 | 卫生局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 | 差额事业 | 专技 | 护理人员 | 5 | 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2 | 卫生局 | 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 | 差额事业 | 专技 | 医学法律教育 | 1 | 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法律、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 | 35周岁及以下 |
3 | 卫生局 | 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 | 差额事业 | 专技 | 麻醉医师 | 2 | 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麻醉学、临床医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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