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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招聘简章

2014-05-28 10:08:21事业单位135 收藏
  2014年嘉兴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招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7日讯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海宁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01省道海宁超限运输检测站)是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承担行

   2014年嘉兴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招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7日讯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海宁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01省道海宁超限运输检测站)是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贯彻国家关于公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辖区内公路日常养护的监督管理和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等。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人才,具体招聘如下:

  一、招聘计划: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2.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年龄18-35周岁(1978年6月4日至1996年6月4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专业。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考程序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插入电子照片,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发至邮箱,上述材料原件在笔试时带来进行资格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者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通过审查的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并领取准考证。

  (2)现场报名:应聘者到海宁市公路管理段办公室(301室)报名(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招聘单位当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领取准考证。

  联系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联系电话:0573-87289900(办公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子邮箱:ziyouyinzi@126.com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法

  1.报名人数超过10人,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人,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海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监督电话:0573-87289728

  附件:报名表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