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5011403
监督电话:0871-65011414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0871-65011501
云南省林业科学院:0871-65211541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0871-65015461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0871-63318482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0872-2165201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0871-65319589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0871-67173608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0871-63124652
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0871-66075009
云南省农村能源工作站:0871-65011690
云南森林自然中心:0871-65010435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0871-65011519
云南省木材检查服务总站:0871-65096680
云南省呈贡木材检查站:0871-67479719
云南省华坪木材检查站:0888-647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