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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2014-05-24 17:38:52事业单位41 收藏
  201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4日讯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

   201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4日讯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58号)和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22号),现将2014年青岛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乡镇派出所职位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其他职位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物证检验及鉴定和网络安全管理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目测、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2: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网上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缴费,需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均需打印两份),以备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3、现场目测(报考材料审核)。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30日-6月2日9:00—11:30、13:00—16:00,到青岛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市北区同兴路18号)进行现场目测。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目测的项目主要是观察报考人员身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现场目测时报考人员须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一份;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场目测时无法提供的,也可以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无业人员报考的,提交有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目测不合格或报考公安专业职位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规定专业不一致的,可在目测现场填写申请表格改报其他职位;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和现场目测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40元,3科共计12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6月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改报我市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