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4日讯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监狱劳教(戒毒)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62号) 和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22号),现将2014年青岛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监狱医疗技术职位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7、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财务管理、监管信息管理、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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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审查与身体初检
此次招考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身体初检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2:00。
(一)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缴费,需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均需打印两份),以备参加现场身体初检和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现场身体初检、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本人持《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一底版)到青岛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市北区同兴路18号)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身体初检项目包括体型体貌、肢体功能、纵跳摸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缴费流程交纳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身体初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初检现场填写申请表格改报其他职位。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6月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改报我市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部门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