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简章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2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
新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
新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91-7606250、7606258、7606272
监督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电话:0991-7606092 7606209
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说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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