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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5-22 20:44:42事业单位173 收藏
  2014年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2日讯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上统一分配到有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应聘教育类的(商业幼儿园岗位除外),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的,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也不再进行递补。凡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以及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招远市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zyld.gov.cn)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招远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8216837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0535—8246326

  招远市卫生局 0535—8153517

  监督电话:

  招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0535—8232664

  附:1、招远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

  2、招远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

  3、招远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他类)

  4、招远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教育类)

  5、招远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其他类)

  6、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7、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

  8、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办法

  附件下载地址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