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眉山东坡区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公告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办理退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所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东坡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东坡区纪委(区监察局):028-38444441
东坡区委组织部:028-38106883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18706
政策咨询电话: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028-37626092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4年东坡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4年东坡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