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涡阳县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http:///anhui/)将2014年涡阳县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0名。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涡阳籍退伍士兵。
招聘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无疾患,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后出生);
6、有退伍证书;
7、具有本县户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涡阳县政府网站和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5月2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县环卫处三楼(东环路与淮中大道交叉口东侧)。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由县城管执法局进行资格初审。县监察局、人社局、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和城管执法局联合进行资格复审。
4、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6月10日至11日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 6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满分为120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语文知识。
(四)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总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考核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次日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同时在县监察局、城管执法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由考核组会同监察部门调查核实。
五、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聘用到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不纳入编制管理。
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500元(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社会保险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如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办理续签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527678(县执法局);
2、监督举报:0558-7233731(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3、报名电话:0558-7211501(报名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