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6人)
2014年汕头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6人)
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5月19日网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人才服务基层的改革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基层人才招聘难题,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有关组织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专项公开招聘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市决定组织区(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我市本次专项招聘的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共招聘人员506人。根据《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没有设定资格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报考对象不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全日制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必须符合获取岗位资格规定相应的学历要求。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汕头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采用现场报名的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达各区(县)公告指定的报名点;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各区(县)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设置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条件的,仅限报考此类岗位,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则须笔试加面试。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各区(县)网站(网址附后)上发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6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市、区(县)网站发布。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两类,卫生技术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市、区(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市、区(县)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各区(县)网站上发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在市、区(县)网站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区(县)人社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各区(县)网站发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区(县)人社局或卫计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