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八)体检考察。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和考察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4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中旬发布招聘公告,5月中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6月上旬统考笔试,6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7月份组织面试,8月体检、考察并公示, 9月底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监督检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监察局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同级监察部门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38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网报期间)
考务咨询电话:0553-3991188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9 (市人社局监察室)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
《芜湖市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芜湖市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14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科目
2.财会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
9.水利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两个专业)
10.临床医学类(包含临床医学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