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学院考试招聘通告(第二批)
2014年三明学院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第二批)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2012]2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4〕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14年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6日至199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如有特殊要求,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5月16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验岗位、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
招聘专业:机械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艺术设计类、人力资源、体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专业,详见附件《2014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其中辅导员岗位要求为应届生,具体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为准。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1.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学院网站(www.fjsmu.cn)、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msgwyj.gov.cn)、三明市人事考试网站(www.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
2.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6日起至2014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2)。
(2)网络报名: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
(3)邮件报名: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三明学院人事处,邮编:365004。
3.咨询电话:0598—8397457(刘老师、黄老师)。
(三)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已经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网络和邮寄报名:2014年6月6日上午下班前(不含双休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三明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给予发放准考证。
4.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5.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张贴准考证和《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笔试面试
1.公共笔试
(1)时间:2014年6月9日下午3:00-5:00
(2)地点:三明学院荆东校区,具体地点见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http://218.5.241.3:8036。
(3)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后登录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5)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三明学院统一划定,并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专业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需经市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我校公布具体各岗位面试方案,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
(3)内容:根据拟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问答面试、专业测试(含笔试、技能操作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式进行。
(4)面试方案:各招聘单位原则上按以下既定比例制定面试方案,若因专业特点,需要调整结构和比例的,以公布的为准。
①实验员岗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岗位
结构化问答面试:教育背景、岗位认识、语言表达、理论功底等,占20%。
专业测试:试讲、笔试、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测试等,占80%。
②辅导员岗位、图书代办站教辅人员岗位
结构化问答面试:岗位认识、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占100%。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同分判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五)体检
1.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