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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05-16 20:08:13事业单位178 收藏
  2014年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湖区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市和区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

  六、区发布公告等事宜的网站及联系电话

  龙湖区人社局 电话:0754-88483379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附件:

  1.《龙湖区2014年区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龙湖区人社局

  2014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