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湖区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市和区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
六、区发布公告等事宜的网站及联系电话
龙湖区人社局 电话:0754-88483379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附件:
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龙湖区人社局
2014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