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应聘指南
201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应聘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我市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两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可以应聘(未达到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3、网上填报应聘职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4年5月16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机关审查。
5、关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所设置专业界定问题。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原则上报考人员所提报的学历层次及专业名称应与职位要求的同一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字不差。
6、对于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有什么要求?
招聘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主要是指通过高考统招的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5月16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报考。如果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职位条件不相符,但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则可以按本科报考;如果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职位条件相符,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则只能报考部分招聘职位没有明确限定不允许报考的职位。
7、“工作经历”中的年限如何计算?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工作经历年限以201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8、报考“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德州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 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21日—5月23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4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1、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拟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原件(须在2014年5月1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2014年应届和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12、此次招聘考试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全部考试结束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A类B类职位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C类职位按公共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D类职位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职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