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方案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24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创办于1958年的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重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现设有机械技术系、电气技术系、商贸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基础教育系等五个系。学校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交通便利,学校至广州、佛山城区均为半小时车程。学校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生活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现因教学和专业发展的需要,特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其中专业教师19名,学生管理指导教师3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以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的规定。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六)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5月14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4年5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止,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请于2014年5月30日(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教育路31号: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528237”,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社会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同意应聘书面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近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1,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于2014年6月9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定于2014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进行。笔试考场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心理学基本理论的认识及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认识等。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进入试室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相应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1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3.面试(试讲、实操)
(1)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含答辩)和实操(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非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实操(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4)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含答辩)、答辩和实操(或能力测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各环节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含答辩)成绩×50%+实操(或能力测试)×50%;非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答辩成绩×50%+实操(或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