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西南州普安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普安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精神,针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缺员十分严重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农村公益事业的繁荣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4名充实乡(镇)站、所、卫生院、幼儿园等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普安县2014年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4月30日前、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单位临聘人员截止2014年4月30日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在普安县服务期满2年 “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
3、普安县原任或现任满一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普安县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普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2、任职满一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3、报考卫生护理专业、幼儿师范类专业、水利专业职位的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4、驻普安县部队随军家属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普安县2014年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摄像(制作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6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普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普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2张;
(1)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县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2)普安县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1届以上的人员报考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时间)。
(3)普安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双拥办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普安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4)现驻普安县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退役士兵大学生及其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须提供相关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普安县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