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市电化教育馆招聘简章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市电化教育馆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 0871-6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3102385
附件: 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市电化教育馆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附件: 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市电化教育馆
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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