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招聘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简章
2014年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招聘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新闻传媒中心男性播音主持人员1名;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新闻传媒中心女性播音主持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标准,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与主持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成立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贵州都市报、黔中早报及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子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进行填报(一式三份),并携带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底(白底)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本次考试收取报考费100元,同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报名地点: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贵州省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大楼4楼)
(三)资格审查。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根据公开招聘的条件、资格和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面试、笔试和镜试三个环节。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若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考生各环节成绩须达各环节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40%。面试采取自我介绍、朗读规定稿件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男、女考生1:10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果面试环节达不到1:10的,进入下一环节必须达到本次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如遇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2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占40%和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男、女考生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果笔试环节达不到1:5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如遇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3、镜试。总分100分,镜试成绩占40%。镜试采取新闻播音、模拟主持、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
4、综合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镜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笔试、镜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镜试、笔试、面试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1。考察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组建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结束后,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子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受聘人员,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期间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作满五年。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53-3596049(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六、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次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或详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子政务网(网址:http://hgs.anshu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