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兴仁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140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
(十二)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递补考察。
十、聘用审批
(一)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 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