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衢州市龙游县综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考职位其它情形的。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有关单位相同职位进行统招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的顺序选择录用单位,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取消录用情形,不再递补)。
不能在2014年8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五、注意事项
1、截止到2014年5月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不限户籍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报考人员对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7、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8、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4682 0570-7012652。
附件1:龙游县2014年综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龙游县2014年综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