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节大方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及城关地区中学教师实施方案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审结果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将档案提到大方县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选岗(中学教师不用选岗)
报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的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分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和岗位具体见《大方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选岗岗位表》。
选岗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3:00准时进行。考生带上身份证选岗,委托他人选岗的,须有委托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审验。
十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情况反映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照人事部门年度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报人事部门审核后严格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正式聘用的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审批。考核合格的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行文解除聘用。
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予办理人事档案手续。
十三、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招聘考试。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大方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表.xls
大方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