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科技大学招聘简章
2014年山东科技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9日讯:一、 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现有在校生39700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学校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和1个独立学院。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1个。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博士生导师158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17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6人(含中级54人,初级2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并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正、副书记;党支部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级学生干部。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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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科技大学(http://www.sdust.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二级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本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的人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学校人事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本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
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信封请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同时将附件2发送至学生处邮箱(详见附件1))。现场报名或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处309室;邮编:266590;联系电话:0532-86057173。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担任学生干部履历和共产党员等相关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和中级岗位人员(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须参加笔试,其中,应聘教师岗位或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