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若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凭《就业协议》或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17时
报名办法:应聘者将《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毕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rsc@nbu.edu.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5月19日9时—2014年5月21日17时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将本次招聘的海运学院教学岗位认定为紧缺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进入考核环节。其他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4年5月22日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的“人事公告”栏目公布。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凭《就业协议》或学校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资料:2014年宁波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5075、87600288
宁波大学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