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岑溪市2014年招聘公安协警和打非整违专业队员公告
经岑溪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和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违章建筑专业队员共200人(其中女队员20人),现公告如下:
3.报名手续: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核原件,留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2)电话报名。符合条件都可电话报名。属电话报名的要在面试时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核原件,留复印件)。同时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补填报名表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委托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考核
考核是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最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该项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岑溪市滨江三路88号(原劳保局院子)
(六)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聘用对象。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出满勤、含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单位统一代扣,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聘用管理
1.公安协警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由岑溪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人员归市公安局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的工作服装、工作装备等按相关规定配备,统一免费安排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2.打非整违专业队员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由岑溪市国土执法大队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人员归市打非整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的工作服装、工作装备等按相关规定配备,统一免费安排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岑溪市打非整违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