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所报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六)身体健康,能较好的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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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分别在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住建委网站及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安徽建筑大学网站、安徽理工大学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6日至5月31日(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科(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15楼)
4.报名时需提供: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毕业生,2014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填写《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5.开考条件:每一个专业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以上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人数的岗位经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6.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见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人才网。
7. 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委托阜阳市人事考试院承办。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a.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30%)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70%)。
笔试资料:2014年阜阳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b.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拟定于7月上旬左右;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c. 笔试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具体信息见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人才网)。
d. 确定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分数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a.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b.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具体信息见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人才网)。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检测站支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为全民合同制职工,签定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1.试用期1200元/月。
2.试用期满岗位工资及各种补贴约2400元/月;参加省监督总站组织的考试取得试验员证的,岗位工资及各种补贴约3300元/月;其他奖金福利视单位效益而定。
3.按国家相关规定,单位给予聘用人员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58—2568352、0558—2162759
监督电话:0558—2165113
附件:《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x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