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市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2014年6月8日
面试地点:详见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30%、口语测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县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区人社局负责考察(含资格复查),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与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商务局网站(http://boc.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享受所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517-12380;
市商务局纪检组:0517-839003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900376,0517—8367121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2014年淮安市招聘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4年淮安市招聘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商务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