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许昌市襄城县法院招聘公告
2、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五年内不得调动。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xi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374-839092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委组织部、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
附件:2014年襄城县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襄城县委组织部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4年襄城县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拟招聘人数 | 报考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量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它条件 | 备注 |
20 | 01 | 管理岗位 | 9 | 法律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A证的不受专业限制 |
02 | 管理岗位 | 5 | 计算机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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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管理岗位 | 2 | 文秘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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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管理岗位 | 1 | 财会金融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具有会计资格证 | |
05 | 管理岗位 | 3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 | 限许昌市入伍退役士兵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