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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05-06 19:07:32事业单位160 收藏
  2014年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6日讯: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

   2014年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6日讯: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发布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部门,是负责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最高学府,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学校座落于松花江畔北方名城——哈尔滨市,现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功能齐全。

  学校现有教研、教辅部门13个(哲学、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领导科学、社会与文化、公共管理、法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技术部)。

  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分别是:区域经济学、领导科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三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分别是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专业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我校专业工作需要,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事业心强,热爱干部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公办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教师岗位应聘者的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的博士生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硕士生在3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日。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我校2014年专业人员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7日9:00至6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龙江先锋网”,网址为:(http://www.ljxfw.gov.cn/)。应聘者通过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有条件的可携应聘人员登记表、简历直接到单位报名)。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④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硕士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博士应聘人员不受比例限制。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6月9日至6月10日(8:30至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二号楼235室),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13936400662

  3.确认材料:①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省委党校201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教学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出1:3比例较多时(达到1:5比例以上),将进行专业初审,初审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初审最低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分数高低按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和答辩环节人员。

  1、教学岗位(各教研部):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专业考察。教学岗位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试讲和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试讲分占60%,面试答辩分占40%,总成绩满分100分。

  2、非教学岗位(图书馆、信息技术部):采取实践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践操作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核

  根据试讲(实践操作)、答辩(面试)等综合成绩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人选。经过体检、考核合格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