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夏季龙岩上杭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县机构编制部门的用编审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14年夏季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1) 2014年 5 月3日前常住户口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下同);如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经资格初审通过的,由本人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原上杭县人事局,下同)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填写,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见附件3)。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报送上杭县公务员局,由上杭县公务员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请裁定。
(四)报考费用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2、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和城镇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五)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4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