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第六中学等15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23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15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3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含萧山、余杭,下同)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计划》中“在职人员”指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且目前处于非教师岗位就业状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在报名时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或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1)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2)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4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但“计划”中招聘条件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其明确的年龄条件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6日至10日(其中5月6日至9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6.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在2014年5月23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调整报名
5月10日报名结束后,12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14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批准后予以开考。5月15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16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5%,面试占总成绩的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开元中学(上城区近江住宅区栖园弄1号)。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计划中“备注”栏注明岗位为直接面试的不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直接面试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