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2014考试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考试。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2014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党团员要求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6日9:00时-5月17日17:00时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2014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建行缴费帮助指南(http://www.gxlz.lss.gov.cn/zcfg.aspx?mCode=00052212)有关说明。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5月6日9:00时-5月18日17:00时
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4年6月12日(周四)、6月13日(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7日9:00-14日17:00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逻辑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分析、判断推理分析、常识判断分析、资料分析等内容。
2.开考的比例: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缴费结束后3天内(2014年5月19日-5月21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2天内(201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7:00)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3.改报及退费。如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考生可在201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7: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4年5月28日9:00-5月30日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4.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6:3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通过媒体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资格条件表。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格成绩×50%+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格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照顾加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